【圆明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张清秀在家中被禄劝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期间,禄劝县法院在没有证人出庭作证、也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将她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张清秀饱经牢狱之苦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回到家中,但一直遭到昆明、禄劝两地公安及司法所人员的骚扰。
在家中遭绑架、抄家
张清秀,今年六十九岁,是禄劝县百货公司的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五华区春晖小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上午,张清秀正在昆明的家中,被禄劝县国保大队队长曾学能带领三个国保警察李孟元、朱红吉、肖林闯入家中,非法抄家并绑架。四人将张清秀强行塞进警车,用力拖拽,把张清秀的胳膊、手、腿都扭的生疼,还淤青。在送到看守所体检身体时,看守所的医生都问张清秀怎么这地方是青的。到看守所几天,张清秀的手都抬不起来。
到了禄劝县的崇德派出所后,警察又对张清秀非法搜身,搜走了她身上的手表、家门钥匙和几十元钱,然后将她铐在老虎凳上,一直铐到第二天,铐了二十多个小时。
酷刑演示:老虎凳 |
当时已是冬季,在夜间气温很低,张清秀被铐在老虎凳上,冻得全身麻木,而看守她的两个警察穿着大棉衣、还烤着火,张清秀说让把火给她烤一下,两个警察都以上面没安排而拒绝。队长曾学能连续两天对张清秀非法审讯。第二天,十二月六日下午,将张清秀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看守所的前几天,由于张清秀被抓时手脚被禄劝国保扭伤,她的手连续几天都抬不起来,同时事发突然,在崇德派出所,张清秀又遭到连续审讯且不给睡觉,大冬天挨冻挨饿,导致张清秀血压一下子就升到了180,在看守所,张清秀被要求服用了二十多天的降压药。
二零一七年三月,禄劝县检察院在无证据证明她曾到过禄劝的情况下,对张清秀非法起诉(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的禄检公诉刑诉[2017]60号起诉书,检察员王雪海),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许春凤。而禄劝县检察院、禄劝县法院到看守所提审张清秀时,故意对所谓事实经过避而不谈,检察院人员甚至说:“有人看见你到禄劝角家营村发资料,如果(你)反驳,总之你学法轮功是国家不允许的,是犯法的,就够了!”
而真实情况是,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法轮功修炼者按照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资料,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相反,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暴力干涉法轮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剥夺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才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
被非法开庭、冤判三年 上诉无果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十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法院对许春凤和张清秀非法开庭。审判长:袁嘉鸿、王雁,陪审员:杨振华,书记员:赵磊。许春凤和张清秀本人均表示自己无罪,三位辩护律师也为她们做了无罪辩护。当庭没有任何一位证人到庭作证。尤其是案件最关键的证明张清秀到过禄劝的几个所谓证人,无一人出庭,并且这几个证人都有亲属关系,是一家人,按照《刑事诉讼法》其证词根本不可采信。
张清秀在法庭上也要求证人出庭,但法院置之不理。最后法院却罔顾事实与法律,开庭仅十天后的六月一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法院(2017)云0128刑初66号刑事判决书对许春凤和张清秀分别非法判刑三年,每人罚金一万元。
接到判决后,许春凤和张清秀不服违法判决,上诉至昆明市中级法院。张清秀交了上诉状以后,昆明市中级法院的人来问她有什么要求,张清秀说把我的案子弄个明白,必须要有人证、物证才说的清。之后昆明市中院的人又和禄劝县检察院的公诉人一起来,这个公诉人态度恶劣,还不让中院的人说话。
四个月后,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17)云01刑终504号刑事裁定书依然维持原判,审判长:徐建斌,审判员:阮文波,刘华,书记员:段云萍。此部份更多报道详见《云南昆明许春凤、张清秀被冤判后上诉》。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张清秀、许春凤被一起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首先送到集训监区九监区,管理张清秀的狱警是杨红彦,在九监区给张清秀做过包夹的犯人有:王如心(毒贩,缅甸籍,积极追随邪党迫害大法弟子)、魏小娟(六年,积极追随邪党迫害大法弟子)、苏申敏(暴力犯,十年,已出狱)。
才到九监区,狱警指着张清秀说,不知你能否活着出去,然后就安排两个犯人二十四小时监视控制张清秀,强迫背监规、写自传,每周写一份“思想汇报”,每天半天要姿势端正的坐着看狱警叫看的书,半天劳动,缝条条——在一根十米长的细条条上缝串珠,每天有产量任务,每周完不成任务,周日下午要被罚到楼下操练队列。张清秀当时已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根本完不成所谓的任务,每个星期天下午都被罚去操练队列。为了煽动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监狱搞株连政策,其他犯人被罚操练,自己去就可以,法轮功学员必须要有一个包夹犯人陪着,在旁边坐着看。
同时,对法轮功学员的管理,均没有白纸黑字的规定与文件,均由狱警口授给犯人,犯人执行,不许法轮功学员和任何人讲话,做任何事均要先和包夹犯人说,由包夹犯人同意。此外,张清秀还被每天要求吃降压药,她还经常猛烈咳嗽,吃药也不好使,每两个月还要抽血化验,检查血压或者做B超。
狱警杨红彦对法轮功的管理虽表面不象其他狱警那样暴风骤雨的要求“转化”,但是其一贯以伪善来进行欺骗,给法轮功学员一些生活日用品、小食品等等,施以小恩小惠。并表现出(要求“转化”)是其工作需要,并非其本意。其实不然,在其看似温和的谈话中,总是利用家庭、子女、前途、甚至法轮功学员的身体状况、性格特点等等作为要挟,诱骗“转化后在监狱好过一点”、“转化了可以减刑早点回家”等等虚假的谎言,来达到其“转化”法轮功的目的。
同时杨红彦不断培养能够领会其意图的包夹犯人,安排在法轮功学员身边,授意包夹犯人来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转化”。对张清秀,狱警杨红彦同样是给她一小袋奶粉,给她点其它日用品,然后授意犯人苏申敏、王如心在每天与张清秀的相处中,辱骂、威胁、施压、欺骗、刁难、找茬,让犯人苏申敏写好所谓“三书”,强迫张清秀照抄、签字。
才到九监区的一个星期,张清秀就被要求到教育中心大楼里监狱专门设置的一间×教基地“参观”,里面有造假污蔑法轮功和创始人的虚假宣传,同时还有其它真正的邪教组织的介绍。女二监弄虚作假,鱼目混珠,企图欺骗、毒害世人。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张清秀被转到六监区,责任警是李燕,六监区的监区长姓马,副监区长张盈兴,队长孙蕾,给张清秀做过包夹的犯人有:小米、吴惠琼。在六监区张清秀也被要求完成任务,缝条条,产量较九监区有所降低。但是每周还是要写一篇思想汇报,同时包夹犯人二十四小时监视,也不许法轮功学员互相讲话,也不许法轮功学员和其他人讲话。
二零一九年六月中旬,女二监做了一次大的调整,各个监区大部份中国籍的犯人都调到其它监狱了,只剩下法轮功学员、外籍犯和职务犯罪的。六监区大部份犯人调走后,六监区就解散了,张清秀和其他被非法关押在六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被一起并到五监区。在五监区,对法轮功学员的管理依然是一个模式,只是做的奴工有了些变化主要做服装,比如酒店服务生的工装,也有厨师服、围腰等。张清秀被安排钉纽扣、剪线头。在五监区的责任警叫郭琼生,五监区教导员:陈晓琴,五监区长:苏峰。给她做过包夹的犯人有:肖叶嘎(毒贩,十五年),杨丽丽(毒贩,无期)。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张清秀结束三年冤狱回家。
回家后仍被骚扰
张清秀回家后,曾多次遭到昆明、禄劝两地警察及司法人员的骚扰。
禄劝县司法局几次打电话给张清秀叫她到禄劝,去司法局,说要问她的情况,张清秀没有去。今年二月九日,禄劝县司法所一个姓杨的女性又打来电话问张清秀是否还炼法轮功,对方电话是13888612250.今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司法所又打来电话叫去报到,电话是0871-68912579。
昆明丰宁派出所的警察到过张清秀家里几次,去年过年前还去过,派出所严警察(电话:138888501291),说是了解情况,还照了像。丰宁派出所不仅警察亲自上门骚扰,还指使张清秀家小区的门卫监视着她的进出。
今年一月六日中午,丰宁派出所两个警察又到家里来所谓“回访”,问她的户籍所在地,又问她儿子在外打工的情况,其中女警(勤务,辅警)的警号是051256,男警号(1031)
二零二零年十月份起,张清秀的养老金被扣发,张清秀单位询问后说,禄劝社保局工作人员说二零二零年十月份市里通知有部份身份证信息有问题,如果本人要来查,就带着身份证去。
二零二一年五月份,张清秀再次反映了非法扣发养老金问题,得到的回复是下个月开始正常发放。
不断骚扰张清秀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禄劝县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东街禄劝县司法局
邮编:651500
电话:0871-68912579、0871-68911497
杨姓工作人员:13888612250
禄劝县司法局局长:徐爱华
副局长:赵金荣
昆明市丰宁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和巷丰宁派出所
邮编:650106
电话:0871-68339110
上门骚扰张清秀的严姓警察电话:138888501291
派出所所长:纪芸
副所长、社区中队长:谢云彬
参与迫害许春凤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禄劝县公安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禄武路禄劝县公安局
邮编:651500
联系电话:0871-68965617、0871-68965110、0871-68965906
局长(邪党书记):李植红
禄劝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是禄劝县掌鸠河东路20号
邮编:651500
联系电话:0871-68911345、0871-66257922
禄劝县检察院检察长:马伟
禄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志文
禄劝县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张元虹
非法起诉许春凤的检察员:王雪海
禄劝县法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禄武路禄劝县法院
邮编:651500
联系电话:0871-68965569
禄劝县法院院长:杨文昆
禄劝县法院副院长:洪绍荣
非法审判许春凤的法院人员:袁嘉鸿(审判长)、王雁(审判员)、杨振华(陪审员)、赵磊(书记员)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邮编:650238
电话:0871-64096501
传真:0871-64572985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1-64096144
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董国权
对许春凤非法裁定的法院人员:
审判长:徐建斌、审判员:阮文波、刘华、书记员、段云萍
昆明市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村303号
邮政编码:650233
电话:0871-68159043、0871-68159033
昆明市看守所所长,高春云,警号:055616
昆明市看守所副所长,吕正刚,警号:009804
昆明市看守所综合科,付有昌,警号:009350
昆明市看守所综合科,张高昆,警号:009790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监督员,全丹,13888190101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监督员,张海夫,13518767930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监督员,王传发:13888809865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监督员,陈消,电话:13669711153
昆明市看守所特邀监督员,刘潘军,电话:13769161406
昆明市检察院驻所监督举报电话:0871-65740044、0871-63063180、0871-63063181
昆明市检察院驻看守所监察室工作人员
田睿娟(主任),孙江:姚云峰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0号
邮政编码:650102
工作电话:0871-65137285、0871-65126144
监督电话:0871-65126144
一监管区会见室电话:0871-65137086
二监管区会见室电话:0871-65139723
女二监人事领导机构成员信息
赵桂芬(ZHAO,GuiFen),邪党党委副书记,监狱长,警号:5355001,手机号码:15969411646
杨星(YANG,Xing),邪党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手机号码:13888416169
雷雅梅(LEI,YaMei),邪党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手机号码:13888288899
李冬冬(Li,DongDong),邪党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警号:5355009,手机号码:13888590909
赵峰(ZHAO,Feng),副监狱长,手机号码:13888992513
施万华(SHI,WanHua),监狱邪党副书记,政委,警号:5355002,手机号码:13769430009
张瑛(ZHANG,Ying),邪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手机号码:13608711428
杨明山(YANG,MingShan),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邪党党委书记、政委,云南坤宇服装总厂厂长兼中国服装协会理事,云南省服装行业协会副会长,云南省监狱系统服装生产协作会会长,手机号码:13888589739
迫害张清秀的直接责任人:
九监区专管(法轮功)警察:杨红彦(2018年调到八监区)
九监区做过张清秀包夹的犯人:王如心(毒贩,缅甸籍,积极追随邪党迫害大法弟子)、魏小娟(六年,积极追随邪党迫害大法弟子)、苏申敏(暴力犯,十年,已出狱)。
六监区担任许春凤的责任警:李燕,六监区的监区长姓马,副监区长张盈兴,队长孙蕾
给张清秀做过包夹的犯人有:小米(毒贩)、吴惠琼(毒贩)
五监区担任过张清秀的责任警察:郭琼生,五监区教导员:陈晓琴,五监区长:苏峰
给张清秀做过包夹的犯人有:肖叶嘎(毒贩,十五年),杨丽丽(毒贩,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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